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19年4月30 日,浙江金尊人防設備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金尊人防設備有限公司年產人防門及設備5000套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金尊人防設備有限公司租賃麗水萬泰閥門有限公司位于麗水市蓮都區碧湖鎮碧興街819號的廠房開展人防門及設備生產項目,租用廠區占地面積11065.75m2,通過購置銑床、刨床、鉆床、搖臂鉆、剪板機、折彎機、電焊機、切割機、磨光機、行車、車床等生產設備,形成年產5000人防門及設備的生產能力。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2年浙江金尊人防設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商達環保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金尊人防設備有限公司年產人防門及設備5000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12年10月24日取得麗水市環境保護局蓮都區分局環保審批(蓮環建[2012]28號),后因廠區內無法滿足企業安全化“生活區與生產區的分離”要求,企業未實行驗收,另行租賃麗水萬泰閥門有限公司位于麗水市蓮都區碧湖鎮碧興街819號的廠房實施搬遷,原址原項目放棄實施。搬遷后,該項目于2017年在麗水市蓮都區經濟商務局備案(蓮經技備案[2017]50號)。2017年9月,企業委托浙江省宏澄環境保護有限公司重新編寫了《浙江金尊人防設備有限公司年產人防門及設備5000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7年10月12日取得麗水市環境保護局蓮都區分局(以下簡稱蓮都區環保局)《關于浙江金尊人防設備有限公司年產人防門及設備5000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蓮環建[2017]38號)。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1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8萬元,占總投資的1.0%。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僅針對浙江金尊人防設備有限公司年產人防門及設備5000套建設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設備變化情況:銑床比環評減少1臺,鉆床減少4臺,磨光機增加9臺,另增加一臺液壓機,其他設備與環評一致。
生產工藝變化情況:項目不另外購置防銹油,部分人防門可回用的液壓油進行防銹;部分直接購置刷防銹漆的人防設備進行組裝。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工業區污水管網,后進入碧湖鎮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
(二)廢氣
本項目切割、焊接、打磨產生的粉塵為無組織排放。項目設置有員工食堂,食堂僅對廠內職工開放。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設備處理后通過樓頂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各機械設備運作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和選用低噪設備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四)固廢
下角料和鋼鐵氧化物粉塵收集暫存于一般固廢倉庫出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切削液使用過程中經添加后重復利用;項目實際使用液壓油刷底板,機械更換的液壓油收集后均回用于底板刷油過程;廢液壓油桶收集后暫存于危廢倉庫,貯存過程按照危廢管理,由原供應廠家回收利用。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及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可知:
1、廢水
本項目生活污水總排口中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和動植物油各次監測數據均能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級標準,氨氮各次監測數據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無組織廢氣總懸浮顆粒物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 )中的二級排放標準中無組織排放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該企業廠界東、西、北側晝間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南側晝間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類標準要求。
五、驗收現場檢查結論
經現場檢查,浙江金尊人防設備有限公司年產人防門及設備5000套建設項目基本落實了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要求的環保設施,各類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相應標準要求,且已整改到位,公示后可通過驗收。
公示期:2019年5月4日-6月4日
聯系人及電話:
傅董捷-13587635822
公示網址:http://www.heyadoor.cn/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