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2年11月16日,龍泉市綠竹生物質顆粒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龍泉市綠竹生物質顆粒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生物質顆粒生產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龍泉市綠竹生物質顆粒有限公司租用浙江利源竹木有限責任公司位于龍泉市八都鎮大坦村橋頭的閑置廠房作為生產車間,項目采用先進的生產技術和工藝,購置熱風爐、粉碎機、制粒機等設備,形成年產15000噸生物質顆粒的生產能力。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項目于2021年在龍泉市發展和改革局登記備案(項目代碼:2110-331181-04-01-907066),2022年7月,企業委托麗水市環科環保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龍泉市綠竹生物質顆粒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生物質顆粒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2年3月31日取得麗水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龍泉市綠竹生物質顆粒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生物質顆粒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的函》(麗環建龍[2022]4號文件)。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為3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0萬元,占總投資16.7%。
(四)驗收范圍
為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項目變動情況
根據項目竣工驗收監測表及現場調查,設備變動情況為減少1臺粉碎機,增加1臺制粒機。環保設施變動情況為取消粉碎工序噴淋塔,對燃燒烘干廢氣進行二次噴淋,對輸送帶、投料和下料產污點進行霧狀噴淋。其它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和噴淋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后委托附近村民抽運用作肥料對周邊時令蔬菜施肥使用。噴淋水定期更換至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噴淋。
2、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裝卸、堆場、投料、粉碎、輸送、烘干、制粒、下料、出料粉塵和生物質顆粒燃燒廢氣。投料口設霧狀噴淋,部分投料粉塵進入粉碎機,粉碎機封閉工作,粉碎廢氣通過沙克龍回收后尾氣由布袋除塵處理經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輸送帶和下料處均安裝霧狀噴頭進行噴淋抑塵,少量粉塵無組織排放,部分下料粉塵和原料一同進入熱風爐。項目采用生物質顆粒作為燃料,燃燒廢氣直接進入熱風爐進行烘干,燃燒、烘干廢氣收集后通過沙克龍+旋風+二次噴淋后尾氣由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項目原料較濕潤,為防止原料干燥起塵,企業設1臺霧炮機定期對堆場進行噴淋。制粒機封閉工作。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機械設備的運行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和選用低噪設備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
項目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生物質灰渣及污泥。生物質灰渣及污泥作為農田肥料;生活垃圾等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效果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
1、廢氣
項目燃燒、烘干廢氣黑度能達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中表2干燥爐、窯標準限值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達到《浙江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文件中的相關限值要求。廠界無組織廢氣監控點的顆粒物濃度與參照點濃度差值均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2、噪聲
項目四側廠界晝、夜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3類標準的要求。
3、總量控制情況
根據驗收期間監測結果核算,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符合環評總量控制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生產工況基本符合竣工驗收監測要求。
五、驗收現場檢查意見
經現場檢查,龍泉市綠竹生物質顆粒有限公司年產15000噸生物質顆粒生產線建設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和“環評批復意見” 要求的環保措施;各類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相應標準要求。驗收工作組認為可以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